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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店噪音害幻聽 可提證據求償
2011年01月19日 蘋果日報
署名失眠者的讀者問:
我家是住辦大樓,樓下夜店常深夜唱卡拉OK,深受噪音困擾,請問,住辦大樓可讓夜店業者承租營業嗎?深夜唱卡拉OK噪音擾民,住戶也無法可管嗎?管委會說無法管房東要租給誰及做什麼,住戶可以控告房東嗎?除了環保局開單外,還有什麼辦法消除噪音?我已被吵到幻聽要看醫生,是否可向業者求償?
律師許博堯答:
夜店是否屬於住辦大樓的範圍?關係到土地分區使用管制及建物使用執照的記載內容,你須向縣市政府查詢,因為你所認知的夜店,可能以餐廳或小吃店的名義請領營利事業登記證,如果營業項目不符,就可向縣市政府檢舉,縣市政府會要求業者補辦登記或歇業。
至於噪音問題,可先向管區警員報案要求到場處理,或向環保局檢舉,但噪音是否超出管制標準,須由環保人員監測後才能認定。
房東違法可罰30萬
《建築法》第七七條規定建築物所有人(即房東)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的責任,如果房東將房屋出租,房客的營業項目違反法令,可依同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,對房東處六萬元以上、三十萬元以下罰款,並命令限期改善。
如果你的問題也是大樓其他住戶的問題,不妨在大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,決議請求業者改善,讓業者知道其行為已對住戶造成困擾。此外,如果你可以證明幻聽的病情,和業者的噪音有因果關係存在,也可提起民事訴訟向業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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